问题 | 二次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二次法院起诉和第一次一样,原告向法院递交一份起诉书、副本和一些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等进行相关审查,看下受不受理,是否立案。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一、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法律如何规定的呢 第二次离婚诉讼的程序与第一次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方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一些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有关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文件和材料,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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