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可以向县级以上教育局投诉,投诉要有证据,找教育局领导并且实名投诉; 2、如果是学校领导或者老师违反义务教育法可以向教育局实名投诉,也可以向县级纪检部门实名投诉; 3、还可以网上披露相关情况,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4、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学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必须掌握有关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证据,找教育局的分管领导或者直接找教育局局长当面投诉,也可以给教育局领导投诉信,提出合理诉求,要有礼有节,不能影响教育局的办公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