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监护人指定不服可不可以提起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当事人在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后,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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