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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扣押物品是行政处罚吗
释义
    一、扣押物品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扣押物品并不属于上述范畴。
    二、行政处罚由谁实施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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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