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维权应该注意细节 |
释义 | 当前,许多用人单位或多或少存在随意辞退员工、拖欠劳动报酬、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而且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手段多种多样。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劳动者的一个难题。6月3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朱教海律师,他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一些常见的维权问题支招儿。 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朱教海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就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奖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发放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通过银行支付工资的工资卡或者转账记录、其他职工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签订合同要谨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朱教海律师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由行政部门督促其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朱教海律师总结了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供广大读者参考。 1.劳动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 2.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细则要尽可能具体。 3.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劳动合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涉及到劳动者多方面的权益。 4.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 5.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来逃避责任。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取消这些条款;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些条款无效。 6.切忌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为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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