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划分房产? |
释义 |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补偿;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款,房子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父母出资购房赠与子女,除非明确赠与双方,出资视为子女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是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话,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父母出资购房并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的,该出资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拓展延伸 婚姻破裂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 婚姻破裂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首先,需要明确婚前是否存在购房协议或婚前财产约定,这将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其次,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还贷,应考虑双方在还贷过程中的贡献程度,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划分。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房产归属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判决。在处理房产时,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居住权,确保他们的正常生活。最重要的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公正的处理结果。 结语 婚姻破裂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是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婚前协议或财产约定,房产归属有所不同。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公平划分双方贡献。离婚时,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归属问题。子女利益和居住权应优先考虑。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确保合法权益和公正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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