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过于轻率地签订或履行了显失公平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致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