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刑事自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
释义 |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怎么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的程序: 1、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 2、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 3、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4、最后,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上有关证据。 受害人如何提起刑事自诉 刑事诉讼,通常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在特殊的案件或特殊的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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