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数罪并罚应该如何罚? |
释义 | 我国的数罪并罚原则指的是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并规定了合并处罚的方法。对于发现漏罪的情况,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果再犯新罪,也有相应的并罚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的规定,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会被决定执行。 法律分析 普通的数罪是指在判决宣告之前发现的数罪。在这种情况下,数罪并罚是一种典型的判决形式。我国的数罪并罚原则就是根据这种情况规定的。由于我们已经详细讨论了数罪并罚原则,因此对于判决宣告之前发现的数罪的合并处罚,可以直接适用我国刑法第69条的规定。 对于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在判决宣告之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如果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被判决,就应该对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应根据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已经执行的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对于再犯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在判决宣告之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应根据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 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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