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转户口的这样 迁户口 要什么证明 一、外地公民在本市购买成套住宅 商品房 的,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证明材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本人申请、 房产证 、 购房 发票、 身份证 、 结婚证 复印件、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二、投靠亲属入户、夫妻 分居 ,准予迁入;直系亲属,准予迁入。 所需证明材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结婚证(夫妻分居)、身份证、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并注明与申请人的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