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厦门金日是不是传销?根据商务部《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具有以下行为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可判定为传销:(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人们可以根据以上3点来加以判断一个组织者或者经营者是否是传销。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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