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下,从业主维权的角度看,可以 不交物业管理费 : 1、因为 房屋质量问题 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 未履行合同 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法律客观: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65条规定:违反 物业服务合同 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