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处罚罚款标准现在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不同行政部门罚款的标准不同,可以关注具体行政部门的政策。 《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本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在当代的社会,行政处罚决定有一定的浮动范围规定,这就意味着相关的行政机关可以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管是哪一种处罚,都必须符合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