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带头罢工怎么处置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员工带头罢工怎么处置合法 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公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的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罢工,用人单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罢工其实只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有的国家还会专门赋予罢工权,虽然我国没有赋予劳动者罢工权,但也不处罚罢工行为,所以单纯的罢工是不会受到行政处罚的,除非是打着罢工的名誉,进行非法游行。 (一)罢工权并没有得到宪法确认和支持。这是由于立法者认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能够彻底代表所谓的工人阶级利益,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工人本应没有罢工的必要。实践中上我国当今宪法虽然取消罢工权,但根据公民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精神,并没有单就罢工行动本身严禁工人罢工。 (二)目前我国的规定是,《工会法》: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员工罢工触犯了法律了吗 (一)罢工结果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严重影响,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与犯法是两回事。《劳动法》和《工会法》中明确规定工会应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三、罢工的损失的赔偿 (一)主观恶性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全额赔偿。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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