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没有签名字是无效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总会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但有时候也会见到只签字不盖章或者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