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否属于“冤假错案”需要法院结合案件事实进行确认。具体找哪个部门纠错还要根据案件的进程。 如果案件属于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案件属于二审判决,由于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同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那么冤假错案促成的原因有哪些?基本有因为一些人的包庇使用一些虚假证据或者无中生有而造成冤案,还有就是调查不仔细因为某方面的疏忽法院法官造成错判。总之为了避免造成冤假错案,执法人一定要谨慎严明查清楚后再立案,避免一些非法分子钻了空子。 以上就是冤家错案的原因,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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