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人未按时赎回被抵押物,银行有权以公开招标或协商转让的方式对抵押物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的清偿。借款人和银行在借款合同中可以进行相关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九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卖担保财产,以清偿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或者债权法律关系要求其履行,也可以要求其立即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银行有权对借款人未按时赎回的抵押物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的清偿。同时,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