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看守所不一定可以出来。看守所是关押罪犯的地方,当一个人进看守所之后,肯定是违反某项法律或者疑似违反了某些法律,要在看守所里等待判决,如果在判决结果下来之后就可能被转送到某个监狱。看守所一般是关押刑期比较短的犯人的地方,剩下的在看守所的犯人大多数都是在等待法院判决的犯人。在法院判决之后就会被释放,或者按照刑期的长短分配到不同的看守所或者劳改场所和监狱。 一、刑拘在监狱吗 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要羁押在犯罪所在地的看守所,尚未被法院判刑,经本人、家属、律师申请,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可不被羁押在看守所,而监狱是已被判决的罪犯服刑的劳动改造场所; 看守所负责羁押犯罪嫌疑人的食宿,一般不用家属交钱,家属主动交钱的,犯人可生活得好点。 二、判刑三年后可以坐几年 判刑三年正常坐几年:判刑三年要坐多少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影响的因素包括有没有缓刑、先行羁押多少天、执行期间有没有减刑情形等。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押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服刑。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时间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的表现、立功表现等。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减去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由于刑期比较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即使减刑,幅度和次数都会很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