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并对分支机构归集业务进行指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或企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法律依据】: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第三条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并对分支机构归集业务进行指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或企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中方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