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交通违章扣分标准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扣12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12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扣6分。 9、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扣1分。 1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扣3分。 11、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扣3分。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越货车以下),扣6分。 13、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扣1分。 一、交通违法被扣6分的处罚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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