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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一、民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民法中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权益以及污染环境等行为都需要支付惩罚性赔偿。,【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1185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民法典》在对消费者日常生活消费中的法律关系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正从重要知识产权消费国转变为重要知识产权生产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有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继《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立法目的均明确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民法典》,作为国家民事基本法律,也对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因此,对于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除了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可以依据《民法典》来打击侵权假冒,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 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二、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需考虑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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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