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营运小型客车超员处罚如下: 1、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