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想解雇我,要给我开证明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想解雇我,要给我开证明吗 可以由本人申请或单位主动出具离职证明或解聘通知等。 1.离职证明是一段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这份工作经历的凭证。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留存一份。2.对于员工来说,一份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主要用于提供给新公司作为入职材料,表明你已与之前公司撇清了关系,可以安心进入新公司上班了。另一方面离职证明也可作为产生劳资纠纷时的重要凭证。 2.基于其用途,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3.对于公司来说,开具离职证明,也将自己与员工划清了界限。公司应将员工在司的基本信息留存好,并将离职证明编号,以便日后查证。为了离职证明的权威性,防止他人冒用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在公司存根、员工留存的两联离职证明间盖骑缝章。 二、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合同的补偿 1.经济补偿通常是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每满1年,则需要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2.员工工作满6个月以上但未满1年的,则按照1年向员工支付补偿;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公司只需要向其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员工的月度工资,如果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一般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会超过十二年。 三、公司什么情况下属于合法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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