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公司不愿意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原公司不愿意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赢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与原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如果员工有和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协助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员工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可以同时请求赔偿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的。 2、未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很多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称试用期满,合格再签合同,但是员工在试用期满之前离开原单位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可能用人单位会以“没有事实的劳动用工关系”为由,不出具“离职证明”。这时,可以与新单位说明事实:你在前单位工作的性质属于“试工期”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所以也不能开出离职证明。事实上,进入一个单位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又是辞职离开了该单位,这一段经历不会计入一般工龄,也就没必要把这段经历以“过去式”向应聘单位公开,而可以第一次找工作的新应聘者身份向应聘单位推介自己,即可避免应聘单位要求你出具离职证明的被动。因为自己画蛇添足,会平添很多手续上的麻烦。 一、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若是丢失了离职证明,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 当然员工也可以回之前的单位,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再开一份离职证明,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