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2、破产风险。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4、债务人犯罪风险。5、社会性风险。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虽然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利益,但由于债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债权人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单纯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还必须进行事先防范,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买受人承担风险与出卖人违约责任关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