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的怎么处理责任 |
释义 | 当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内报案是有效的 一开始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是最有效的。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来。如果驾驶人逃逸的,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出来。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二、事故调解书制定以及调解 1、若发生的交通事故较小,且事故双方在事故现在均不报警,私下解决未成功的,可以到交管部门报案,报案同时需要提交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据,要是无法提供证据的,因现场已经不存在,证据无法收集,交管部门无法现场勘验,交管部门一般会告诉报案人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若向交管部门提供了证据,交管部门依据证据调查,事实清楚的,交管部门立案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 2、若发生的交通事故相对严重,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事发现场,直接报案,由交管部门现场勘验,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交管部门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情况复杂或存在其他不适宜现场解决但事实清楚的,一般需要在现场勘验后十个工作日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一般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于鉴定存在异议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提出,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另行指派或委托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完成;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时限与检验鉴定时限相同。 3、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一般有10天的调解期限,若双方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或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调解过程中放弃的,交管部门就不在主持调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各方签名。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直接法院民事诉讼。 5、对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或者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 事故认定书制定的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1、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事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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