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到哪个部门投诉呢? |
释义 |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逾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相应补偿。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一、公司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员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二、怎么告公司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先私下与老板进行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不用上交费用,也不用请律师;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方法都没办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和任职证明等证据,以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怎么投诉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 公司不发或少发工资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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