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可以部分使用,但需要经过法院同意,并且必须保证保证金的余额不低于应缴纳的金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和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要求使用保证金的,应当经过法院同意,并在保证金余额不低于应缴纳金额的情况下,予以准许。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被告人使用保证金的,应当经过法院同意,并且应当保证保证金的余额不低于应缴纳的金额。如果被告人逃匿或者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应当予以没收。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保证金,但需要得到法院的同意,并且保证保证金的余额不低于应缴纳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