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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的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破产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应当清晰写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信息,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有:企业主体证明、企业法定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副本等。债权人提出申请,除了明确申请人的相关身份信息之外,还应当列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申请目的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所适用的程序。申请目的可以是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申请时,可以选择上述三个程序之一;而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不能提出破产和解的申请。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事实和理由包括客观事实和法律根据,以表明债务人已达到破产界限。
    一、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如下:
    1、参与程序的主体不同。破产清算主要由清算组参与,破产重整参与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
    2、目的不同。破产重整的目的为采用重整措施,避免公司破产。破产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公司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重整并非优于破产清算,有以下区别:
    1、申请条件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但破产重整的申请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是债务人的股东;
    2、管理人职责的不同,破产清算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但破产重整的管理人主要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其他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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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