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什么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 一、套房使用的各种面积包括哪些 套房使用的各种面积包括: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客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卫生间、储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总面积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管、管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二、土地出让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方式有三种:招标、拍卖、挂牌。 1、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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