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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时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有哪些
释义
    买房时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反悔吗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有下列情形可以反悔: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违背公序良俗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4、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不一定无效。不动产权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即意味着对房屋不享有物权,但是物权效力并不影响债权的效力,也就是说,卖方在尚未拿到不动产权证情况下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买方仅是尚不能取得房屋的物权而已。
    三、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
    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候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比如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买受人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
    (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这种情况下,合同不是当然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买卖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买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占有了房屋,仍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不过为了过户的需要,应补签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卖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如果双方未履行口头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并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则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的合同。
    (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其他的情形,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如果有认定为有效,就要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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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6: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