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哪些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二、对于哪些情况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劵、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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