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既往效力 |
释义 | 合同解除的效力有: 1、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如针对权益受到侵害的部分赔偿损失或采取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的其他补救措施; 3、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一、违约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四种,分别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金钱债务皆适用继续履行,除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的非金钱债务也应当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不影响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属于矫正合同之履行不适当,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等手段;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违约金数额可约定,与实际损失相当。 二、合同转让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合同转让法律制度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合同转让旨在使原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从合同一方当事人转移给第三人,因此不会从实质上更改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果有合同内容的更改,则是合同转让之后的合同变更。 (2)合同的转让将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即合同的转让通常将导致第三人代替原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而成为合同新的一方当事人。主体的变更是合同的根本性变化,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合同的转让并非在于保持原合同关系继续有效,而是通过转让终止原合同,产生新的合同。 (3)合同的转让通常要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合同转让主要是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完成的,但因为合同的转让往往会涉及原合同另一方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要求义务的转让应当取得原合同权利人的同意,而转让权利应及时通知原合同义务人。 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 (1)在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的、不可替代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2)交付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可以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约定赔偿损失。(4)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仍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