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结婚条件包含什么 |
释义 |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涉外婚姻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涉外婚姻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双方自愿结婚;5.当事人持有法定证件及相关材料。涉外婚姻结婚材料: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人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侨民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涉外婚姻结婚程序 涉外婚姻的结婚登记流程或手续是: 1.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涉外婚姻结婚证公证 涉外婚姻公证,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结婚证没有做公证,此结婚证无效。 涉外婚姻结婚怎么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结婚证原件。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 2、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涉外婚姻结婚证怎么公证 涉外婚姻公证,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结婚证没有做公证,此结婚证无效。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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