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有地区性差异?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离婚是否有地区性差异? 离婚有地域限制。办理离婚的男女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和证件。然后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是否有补偿 要看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 夫妻中的一方重婚; 夫妻中的一方和别人同居; 夫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夫妻中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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