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合同订立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订立主要条款2023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一方向对方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有效要件包括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以及能反映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1、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因此,订立合同一般经过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一方当事人先订立主要条款的这种行为称之为要约。 2、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3、要约的有效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相对人应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为不特定的人。 3)要约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拓展延伸 合同签订前是否可以先就主要条款达成共识?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就主要条款达成共识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当事人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因此,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就主要条款进行协商和达成共识。这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意愿和责任,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达成共识的主要条款应当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得到适当的体现和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订立一般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向相对人发出的反映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先就主要条款达成共识,以明确双方意愿和责任,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然而,达成共识的主要条款应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得到适当体现和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六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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