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法院返还彩礼。离婚为条件。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上述第(2)、(3)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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