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怀孕期间的离婚规定如下: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妇女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为了照顾妇女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和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上述限制是完全合理的。在妇女怀孕期间,胎儿或婴儿在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处于发育阶段,需要父母的共同抚养;另一方面,女性也需要身心康复。如果男方此时要求离婚,对女方的精神刺激过度,不仅会影响女方的健康,还会不利于胎儿或婴儿的护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