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选择自行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一方撤诉后,再以同一事由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立案。但另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的,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请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