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拒收投标文件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五种。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
    3.资格预审未通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邀请招标中未获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5.未从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投标书的书写方法
    1、封面如招标文件要求,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无特殊要求,应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编制日期等(由用户填写)。
    2、目录部分
    3、主体。标书正文由开头和正文组成。
    首先,指出了招标的依据和主导思想。
    在主体方面,投标书的经营理念、经营政策、经营目标、经营措施、要求、外部条件等内容应具体、完整、全面地表达,论证严格、层次明确、文字简洁,体现公司的综合实力。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进行,主要依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评分要求。
    4、确认投标书电子版正确无误后,按要求进行打印、胶合、签字、密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