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将户籍迁回本人原籍? |
释义 |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籍迁入,再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最后到目标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迁移可回原户口本上或独立成立新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如结婚、离婚、收养、分户等情况。 法律分析 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明等材料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籍迁入,办理户籍迁入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证明,最后到拟落户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另外,户口迁移有两种具体方式,可以回原户口本上,也可以独立出来成立新的户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办理户籍迁回手续? 离婚后,如果您希望将户籍迁回本人原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籍迁回手续。首先,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人民政府办理迁回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缴纳一定的费用,并接受审核和核实。一般情况下,办理户籍迁回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定。办理完成后,您的户籍将迁回原籍,您将恢复原籍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人民政府,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户籍迁回手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原因导致户口变动时,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如果您希望将户籍迁回本人原籍,需要准备离婚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人民政府办理迁回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格、缴纳费用并接受审核核实。办理完成后,您将恢复原籍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人民政府,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户籍迁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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