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后的房产可以转移给别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的调解书可以过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请人身份证明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如果说上述规定只是部门规章,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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