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学费需要父母缴纳吗 |
释义 | 一、大学学费需要父母缴纳吗 1.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一个人年满18周岁或者是到了18周岁以上的都在法律被称为成年人,一个成年人被认为是拥有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个成年人可以自行进行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意思就说一个人在成年以后应该拥有着自己的经济收入,并且收入是可以满足她的消费需求的,而不是在依靠父母或者其他的人进行抚养。 2.在我们生活里面的在校大学生基本上都已经是年满了18周岁的成年人从法律上面来讲,他们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自己养活自己,而不是在依靠自己的父母抚养。但实际上来讲,绝大多数的大学生他们自身并没有独立自主生活的个人能力和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不给他们抚养费和学费大的话,他们基本上是没有办法依靠自己来完成自己的大学的学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是否应该承担?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校成年大学生与父母之间的抚养费纠纷案。出生于2002年7月的在校大学生小赵,因父母停止支付抚养费将父母诉至法院。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其中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哪些人? 法律条文中所指的独立生活,应当理解为可以依靠自己的行为能力,创造经济条件并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来看,须未年满18周岁。 二、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三、虽年满18周岁,但因残疾、智力低下、患有严重疾病等自身无法克服的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在此案中,原告在校大学生已年满十八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已完成高中学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范围,因此其父母已无承担其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在支付抚养费上,法理和情理是两个层面的事。由于接受大学教育的子女大多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身体健康无其他无法工作的客观原因,法律上父母就没有继续抚养的义务,上大学的费用就不是必须由父母支付,是否支付完全看父母的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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