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6、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告由公司登记机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