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限制,两家烟草证店距离30米-100米需要以上。 根据各地情况规定略有不同,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烟草证的办理需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要额外注意的是新店如果在学校附件,要求烟草证申请新店距离大于100米-150米以上。 经营场所之间的最近通行距离应当从申请的经营店铺出入口中央到最近零售点的店铺出入口中央,沿着行人所走的最近道路进行测量,并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测量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第十三条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