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民非机构的注册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在网上将表格填好打印后,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业务员初审通过后网上受理。 3、业务受理后,进入网上审核流程。网上受理通过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审核结束后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相关部门通知申请者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