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一般条款分别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条款;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内容条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法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