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证明的撰写规范是什么? |
释义 | 结婚证办理要求: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一同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无需单身证明,已取消。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法律分析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不需要单身证明,而且民政部门已经取消了单身证明的开具。如果当事人是再婚,需要出具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丧偶的需要出具原来配偶的死亡证明。 拓展延伸 结婚证明的要求和申请流程是什么? 结婚证明的要求和申请流程是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要求提供以下文件: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出生证明、未婚证明、户口本、离婚证明(如适用)、配偶去世证明(如适用)等。申请流程通常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所需文件、进行面试或审查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类似机构办理申请。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结语 结婚证明的申请流程根据地区和国家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一般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出生证明、户口本、离婚证明(如有)、配偶去世证明(如有)等文件。具体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文件、面试审查等。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以确保顺利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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