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乘以百分之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乘以百分之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乘以百分之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乘以百分之3 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乘以百分之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