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如果疲劳驾驶造成车祸,以交警现场处理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疲劳时,会造成行车中反应迟钝、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路面交通情况并采取准确的驾驶操控措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